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学校党委第四轮校内巡察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定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6月11日分别对保卫处、体育传媒与艺术学院党总支进行巡察。
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和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及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党委第一巡察组和第二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省委有关部委、省级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成果经批准后进行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校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保卫处、体育传媒与艺术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6月1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 0871-64311089,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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